破舊立新 | 破產熱點速遞
01熱點播報
1.市場監管總局公布《市場監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重點舉措(2024年版)》
二、營造便利規范的市場監管領域經營主體準入退出環境
7.完善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場退出制度。
強化企業依法注銷的責任和意識,引導企業依法合規退出市場。持續更新完善《企業注銷指引》。依托企業注銷“一網服務”等平臺,建立多部門協同工作機制,推動企業注銷“一件事”高效辦。落實《公司法》,制定強制注銷公司登記有關規章。積極推動完善企業退出登記管理制度,強化企業破產與企業變更、注銷登記的有機銜接。
信息來源: 市說新語微信公眾號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企業改制重組及事業單位改制有關印花稅政策的公告》
為支持企業改制重組及事業單位改制,進一步激發各類經營主體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企業改制重組及事業單位改制有關印花稅政策的公告》,明確改制重組中營業賬簿、各類應稅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的印花稅政策,以擴大稅收政策適用范圍,統一稅收政策適用對象,細化稅收政策適用情形,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信息來源:財政部微信公眾號
3.重慶五中院發布《預重整與破產重整銜接工作規范(試行)》
為完善庭外重組和庭內重整的銜接機制,有效實現對市場主體的救治,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及相關規定精神,重慶五中院結合重慶法院對預重整進行的有益探索和破產審判工作實際,制定本規范。同日,重慶五中院廢止《預重整工作指引(試行)》。
信息來源: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訂閱號微信公眾號
02典型案例
1.安康中院:安康某生態農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
安康某生態農業開發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16日,主營業務為水產養殖。因國家相關政策原因,已由有關部門吊銷漁業養殖許可證并拆除養殖網箱導致經營停頓。該公司資產為鄰水商業用地,評估價值約750萬元,但負債高達2億元,涉及多起執行案件及訴訟。由于資金回收周期長、政策調整,致其在未回收資金前即停業,形成巨額負債。經執行申請人申請,西安中院將案件移送安康市中院審查。盡管公司對破產清算有所抵觸,經安康法院多次溝通后,管理人迅速接管并在3個月內完成債權審核及資產調查,資產處置變價835萬元,確認債權2.07億元,資產負債率高達2479.04%。因無重整、和解可能,2023年9月法院宣告公司破產并裁定終結程序。
本案是安康中院首例“執行轉破產”案件,通過“執破融合”促進企業債務集中清理,推動執行終本案件得到“一攬子”處理,公平保護全體債權人權益。公司資產位于湖濱文化康養產業區,法院依法遴選當地拍賣機構處置資產,成功引入大量資金用于康養民宿項目建設,實現資源優化與產業升級,推動當地生態與營商環境改善。
信息來源:安康中院微信公眾號
2.成都中院:寧某某訴成都某房地產公司管理人與破產有關的糾紛案
2021年4月成都中院根據債權人申請受理成都某房地產公司破產清算。破產案件辦理過程中,抵押權人申請對該公司名下的抵押物行使別除權,管理人據此擬定處置方案并在某資產破產拍賣平臺公開拍賣處置財產。該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寧某某對此提出異議,認為管理人存在陳述不實、違法拍賣、拍賣程序違法等情形,違背管理人的忠實義務,遂起訴至法院要求管理人中止拍賣行為。成都中院認為,寧某某主張中止管理人拍賣的行為實際系以訴訟方式監督管理人履職,該監督權依法應由債權人會議或債權人委員會行使,寧某某的行為不符合《企業破產法》相關規定,遂裁定駁回其起訴。
本案系涉及管理人履職行為監督方式的典型案例。本案嚴格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二十三條、第六十八條規定,明確監督管理人執行職務行為的權利依法應由債權人會議和債權人委員會以非訴訟的方式行使,個別債權人或債務人有關人員請求管理人中止拍賣債務人財產的行為不屬于民事訴訟的受案范圍。這對指引債權人、債務人等相關主體正確行使監督權利,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職,促進破產程序順利高效進行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信息來源:四川高院微信公眾號
03觀點踐行
陸曉燕:團體契約視角下重整計劃的雙生邏輯及其規則完善
關于重整計劃的屬性,“團體契約說”勾勒出市場主導“自治”與司法配套“他治”的雙生邏輯,其中市場自治邏輯系債權人和債務人股東團體與重整投資人需涉“債務清理”“股權調整”兩重談判,司法干預邏輯系債權人和債務人股東團體決策需得“程序驅動”“爭議判斷”“決策救濟”三重助力。然而實踐中,對團體契約的認知偏差,常釀成“自治—他治”的角色錯位,重整投資招募的市場博弈不充分和重整計劃制作批準的司法干預不恰當即為典型表現。故為激活市場“自治”,以公開化招募重整投資、透明化披露招募信息、市場化確定招募標準為思路,對重整投資之“招標設計—投標評審—中標安排”施以規則補給;又為優化司法“他治”,圍繞“程序驅動”高效控局、“爭議判斷”精準辨析、“決策矯正”理性回歸,對重整計劃之公正制作、依法審查、強裁批準加以規則完善。
團隊介紹
樹人并購團隊主要辦理企業重整、清算、破產債權代理等破產相關業務。近年來,本團隊承辦了青海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案、青海省首例實質合并重整案、青海省首例房地產企業重整案、青海省首例企業清算轉和解案等近30起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