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條礦況丨每周10分鐘,速覽礦業熱點


1.財政部等三部門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
4月14日,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修訂印發了《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下稱《辦法》),該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三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在出讓收益征收方式上,減輕了企業的支付壓力。一方面,明確按出讓收益率征收的方式,對《按礦業權出讓收益率形式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的礦種目錄(試行)》內的144個礦種(占法定173個礦種的83.2%),分“按額征收”和“逐年按率征收”兩部分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其中,“按額征收”部分,在出讓環節依據競爭結果確定,因資源稟賦不同導致所有者權益的差異,可以在出讓環節得到體現。“逐年按率征收”部分,由礦業權人在開采銷售后依據銷售收入一定比例(即出讓收益率)按年繳納。另一方面,降低了按金額形式征收的首付比例,最大程度延長了分期繳款年限,細化了市場基準價的相關規定。
2.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規范和完善砂石開采管理的通知
自然資源部發布關于規范和完善砂石開采管理的通知。負責砂石資源采礦權出讓登記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依據礦產資源規劃或砂石資源專項規劃,組織開展必要的勘查,建立砂石資源采礦權出讓項目庫。統籌考慮已有砂石資源采礦權分布和服務年限,加強砂石市場運行分析,合理確定一定時期內擬設置砂石資源采礦權數量和規模,根據市場需求積極有序投放。
3.國家發改委:堅決遏制鐵礦石價格的不合理上漲 促進鐵礦石市場平穩運行
在國家發展改革委今天舉行的4月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對于近期鐵礦石價格出現上漲,將堅決遏制鐵礦石價格的不合理上漲,促進鐵礦石市場平穩運行。針對鐵礦石價格明顯上漲的情況,國家發展改革委今年以來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加大對鐵礦石現貨期貨聯動監管力度,多次開展約談提醒,引導企業全面客觀看待市場供需形勢,嚴厲打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過度投機炒作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4.寧夏進一步規范采礦用地管理
《寧夏回族自治區采礦用地保障實施細則(試行)》近日印發,明確寧夏將從統籌規劃用地、計劃指標配置等方面,進一步規范采礦用地管理,激勵存量采礦用地復墾修復利用。采礦用地指符合產業政策的采礦采石采砂(沙)場、磚瓦窯等地面生產用地及排土(石)、尾礦堆放用地。對于此類用地,寧夏要求合理確定采礦項目建設用地和存量采礦用地復墾修復項目的規模、布局和時序,并將采礦項目納入規劃項目清單。同時,嚴格落實管控要求,原則上不得在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內規劃采礦項目用地。此外,寧夏鼓勵各市、縣(區)和采礦企業對各轄區內存量采礦用地進行復墾修復,騰退指標用于保障轄區內新增采礦項目或企業采礦用地需求。
5.泰克資源拒絕嘉能可修訂后收購要約 并尋求加快業務分離
嘉能可本月早些時候出價230億美元收購泰克資源,之后修改了出價,包括82億美元現金部分,以收購泰克資源股東的全部股份。泰克資源周四表示,它拒絕了嘉能可修訂后的收購提議。修訂后的提議仍不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該公司將修改交易條款,以便盡早將泰克金屬和Elk Valley Resources完全分離,并最大限度地增加可返還給股東的自由現金流,“創造更大范圍的價值提升機會”。
6.盛屯礦業2022年實現凈利潤7.00億元,同比大幅下降72.29%
2023年4月19日,盛屯礦業發布2022年年度報告。報告顯示,2022年,盛屯礦業實現營收253.57億元,同比下降43.95%;凈利潤7.00億元,同比下降72.29%;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9553.85萬元,同比下降109.30%;基本每股收益為-0.03元;平均凈資產收益率ROE為4.58%。截止報告期末公司凈資產為167.79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21.86%,資產負債率為47.49%。經營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5.60億元、-28.94億元、30.70億元,同比下降67.74%、下降90.93%、增長522.74%。
7.海南礦業:股東海鋼集團擬減持不超過3%股份
海南礦業昨日晚間發布公告稱,海南海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鋼集團”)計劃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減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過61,138,635股,減持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份數的3%。 其中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的,將于公司披露減持計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進行,減持數量不超過20,379,545股,不超過公司總股份數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將于公司披露減持計劃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進行,減持數量不超過40,759,090股,不超過公司總股份數的2%。減持價格根據市場價格確定。
8.大中礦業:控制臨武縣雞腳山礦區含鋰多金屬礦產資源
4月20日,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向大中礦業(001203.SZ)提問,“請問貴司和臨武縣協議三月份取的空白礦區礦業權,是否可以如期取得?”大中礦業回復稱,公司與臨武縣政府簽署的合作協議中約定的目標區域礦權整合和取得晚于合同約定的時間,公司已于2023年1月12日發布了相關公告;公司于4月10日參加拍賣取得郴州城泰公司的控制權并進而控制臨武縣雞腳山礦區含鋰多金屬礦產資源。
9.淡水河谷印尼、華友鈷業宣布與福特簽署鎳協議
淡水河谷印度尼西亞公司、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與福特汽車公司簽署協議,建立三方合作,對波馬拉礦區高壓酸浸項目進行股權投資,以推動印尼實現更可持續的鎳生產,并使電動汽車電池價格更為親民。波馬拉礦區高壓酸浸項目將對淡水河谷印尼采自其波馬拉礦區的鎳礦石進行加工處理,以生產低成本鎳產品——氫氧化鎳鈷,用于制造使用富鎳正極的電動汽車電池。據了解,待監管部門批準后,該項目將以氫氧化鎳鈷的形式每年生產12萬噸含鎳產品。
10.秘魯政府將給予礦企必要支持
據BNAmericas網站報道,秘魯能礦部長奧斯卡·維拉在會見礦業界代表時稱,政府將給與礦企所必需的各種支持。維拉披露了縮短許可流程、加強鋰勘探的計劃,以及鼓勵礦山繼續經營的措施,以彌補去年投資52億美元、可年產銅30萬噸的克拉維科銅礦項目投產后帶來的投資真空,包括英美集團在內的礦企對秘魯鼓勵礦業投資的最新政策表示歡迎。
金屬價格

律師點評
2023年4月19日,自然資源部印發的自然資發〔2023〕57號《自然資源部關于規范和完善砂石開采管理的通知》,其中就規范礦山開采產生的砂石料管理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非砂石類生產礦山在其礦區范圍內按照礦山設計或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剝離、井巷開拓、選礦產生的砂石料,應優先供該礦山井巷填充、修復治理及工程建設等綜合利用,利用后仍有剩余的,由所在地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處置。為此,律師在此提請廣大礦業企業注意,對于在礦山開采建設過程中產生的砂石料,需按照法律規定用途使用,礦業企業切忌擅自使用,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點評律師
劉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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