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一生(四):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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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財務會計報告,是指企業對外提供的反映企業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文件。(《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第2條)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主要包括財務會計報告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
財務會計報告制度,是指公司業務執行機構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的反映公司財務會計狀況和經營效果的書面文件。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問:財務會計報告分為哪幾種財務會計報告,以及相應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答:財務會計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年度、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
(一)會計報表;
(二)會計報表附注;
(三)財務情況說明書。
會計報表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季度、月度財務會計報告通常僅指會計報表,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季度、月度財務會計報告需要編制會計報表附注的,從其規定。(《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第6、7、8條)
問:資產負債表的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答:資產負債表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報表。資產負債表應當按照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或者股東權益,下同)分類分項列示。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定義及列示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在資產負債表上,資產應當按照其流動性分類分項列示,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銀行、保險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各項資產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質分類分項列示。
(二)負債,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在資產負債表上,負債應當按照其流動性分類分項列示,包括流動負債、長期負債等。銀行、保險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各項負債有特殊性的,按照其性質分類分項列示。
(三)所有者權益,是指所有者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其金額為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在資產負債表上,所有者權益應當按照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等項目分項列示。
問:利潤表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答:利潤表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的報表。利潤表應當按照各項收入、費用以及構成利潤的各個項目分類分項列示。其中,收入、費用和利潤的定義及列示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收入不包括為第三方或者客戶代收的款項。在利潤表上,收入應當按照其重要性分項列示。
(二)費用,是指企業為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所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在利潤表上,費用應當按照其性質分項列示。
(三)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在利潤表上,利潤應當按照營業利潤、利潤總額和凈利潤等利潤的構成分類分項列示。
問:現金流表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答:現金流量表是反映企業一定會計期間現金和現金等價物(以下簡稱現金)流入和流出的報表。現金流量表應當按照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分類分項列示。其中,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定義及列示應當遵循下列規定:
(一)經營活動,是指企業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項。在現金流量表上,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應當按照其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質分項列示;銀行、保險公司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按照其經營活動特點分項列示。
(二)投資活動,是指企業長期資產的購建和不包括在現金等價物范圍內的投資及其處置活動。在現金流量表上,投資活動的現金流量應當按照其投資活動的現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質分項列示。
(三)籌資活動,是指導致企業資本及債務規模和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在現金流量表上,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應當按照其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質分項列示。
問:相關附表應當包含哪些內容?
答:相關附表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補充報表,主要包括利潤分配表以及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其他附表。
問:會計報表附注的作用以及應當包含的內容?
答:會計報表附注是為便于會計報表使用者理解會計報表的內容而對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及主要項目等所作的解釋。會計報表附注至少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不符合基本會計假設的說明;
(二)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及其變更情況、變更原因及其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三)或有事項和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說明;
(四)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說明;
(五)重要資產轉讓及其出售情況;
(六)企業合并、分立;
(七)重大投資、融資活動;
(八)會計報表中重要項目的明細資料;
(九)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會計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問:財務情況說明書應當對哪些情況作出說明?
答:財務情況說明書至少應當對下列情況作出說明:
(一)企業生產經營的基本情況;
(二)利潤實現和分配情況;
(三)資金增減和周轉情況;
(四)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企業應當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準確的賬簿記錄等資料,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于年度終了編報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不得違反《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隨意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授意、指使、強令企業違反本條例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
問:企業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前,應當全面清查、核實的項目都有哪些?
答:(一)結算款項,包括應收款項、應付款項、應交稅金等是否存在,與債務、債權單位的相應債務、債權金額是否一致;
(二)原材料、在產品、自制半成品、庫存商品等各項存貨的實存數量與賬面數量是否一致,是否有報廢損失和積壓物資等;
(三)各項投資是否存在,投資收益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
(四)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各項固定資產的實存數量與賬面數量是否一致;
(五)在建工程的實際發生額與賬面記錄是否一致;
(六)需要清查、核實的其他內容。
問:企業在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前,除應當全面清查、核實前述項目外,是否還有其他工作需要完成?
答:企業在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前,除應當全面清查、核實前述項目外,還應當完成:
(一)核對各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內容、金額等是否一致,記賬方向是否相符;
(二)依照本條例規定的結賬日進行結賬,結出有關會計賬簿的余額和發生額,并核對各會計賬簿之間的余額;
(三)檢查相關的會計核算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
(四)對于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沒有規定統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項,檢查其是否按照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進行確認和計量以及相關賬務處理是否合理;
(五)檢查是否存在因會計差錯、會計政策變更等原因需要調整前期或者本期相關項目。
問: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于什么時候送交股東,供股東查閱?
答:有限責任公司應當依照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公開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公告其財務會計報告。
根據《公司法》第34條、166條第4款規定,無論是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均可以約定公司利潤的分配方式。
問:公司在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按照什么比例提取法定公積金?
答: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問: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積金就分配利潤的后果?
答: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的利潤分配問題屬于公司自治范圍,當公司不給股東分配利潤的時候,則股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以公司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股東利潤分配請求權之訴。
問:股東向法院提起股東利潤分配請求權之訴的時候,需要向法院提交什么證據?
答:股東提起利潤分配請求權之訴的時候,應當提交載明具體分配方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有效決議,請求公司分配利潤,公司拒絕分配利潤且其關于無法執行決議的抗辯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公司按照決議載明的具體分配方案向股東分配利潤。
問:若股東未提交載明具體分配方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的有效決議,就一定會敗訴嗎?
答:股東未提交載明具體分配方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請求公司分配利潤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但違反法律規定濫用股東權利導致公司不分配利潤,給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除外。例如:公司不分配利潤,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領取過高薪酬,或者由控股股東操縱公司購買與經營無關的財物或者服務,用于其自身使用或者消費,或者轉移、隱瞞利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