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av一区二区三区_亚洲av福利院在线观看_亚洲精品成a人在线观看5_亚洲国产高清在线精品一区_可以直接免费看的av片_亚洲美女在线国产_伊人久久大香线蕉综合bd高清_中文字幕在线观看一区日韩_久久精品国产亚洲欧美成人 _国产人碰人摸人爱免费视频尤物

樹人視角SHUREN NEWS

公司治理:有限責任公司為股東間股權轉讓提供擔保的效力為何?

2021-04-12 09:57:23 1941

          「聲明」本文系樹人律師事務所律師及職員撰寫原創文章,同步公開發表在樹人律師事務所微信公眾號及網站上,

            文章著作權屬樹人律師事務所所有,在其他平臺或媒體發布、轉載需經樹人律師事務所許可。

            取得許可在文末掃碼關注“樹人律師”進行聯系。


公司法是一個多方協同共事的法律框架,公司運營中的諸多爭議,并不總是存在確定的、充分具體的裁判依據。法律實踐者往往會遇見許多難以統一意見的法律問題。例如,經常遇到公司為兩個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提供擔保,此種擔保有效與否的問題。

 

兩種觀點


觀點一:認為公司為股東之間股權轉讓提供擔保無效

 

理由如下:如果公司為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提供擔保,就會出現受讓股權的股東不能支付股權轉讓款時,由公司先向轉讓股權的股東支付轉讓款,導致公司利益及公司其他債權人的利益受損,形成股東以股權轉讓的方式變相抽回出資的情形,有違《公司法》關于不得抽逃出資的規定。

 

觀點二:認為公司為股東之間股權轉讓提供擔保有效

 

理由如下:公司提供擔保系公司內部意思自治,受讓方在提供證據證明其有理由相信“公司為受讓股東提供擔保的行為已經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的情形下,公司為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提供擔保并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

 

其實,公司為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提供擔保的效力問題,《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征求意見稿)》第十條曾就此作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相互轉讓股權,公司與轉讓股東簽訂協議,承諾對股權轉讓款支付承擔擔保責任,公司根據《公司法》第十六條的有關規定履行了決議程序,如無其他影響合同效力的事由的,應當認定擔保合同有效。”但正式稿刪除了這一條。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擔保制度的解釋》也未對公司為股東之間股權轉讓提供擔保作出明確規定。可見,圍繞這一問題的爭論仍將持續,因此有必要對其進行再次探討。

 

針對公司為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提供擔保的效力問題,主張擔保無效的理據主要有:

 

(1)股東利用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利益;

(2)屬于抽逃出資,違背公司資本維持原則;

(3)屬于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

(4)如果只有兩個股東,無法形成有效決議。

 

主張擔保有效的理據主要有:

 

(1)根據《公司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允許公司為股東提供擔保,只是需要決議程序保護其他股東的利益。

 

(2)承擔擔保責任是擔保合同的履行問題,是或然的責任。承擔責任后,公司仍有追償權,權利和責任財產、抽逃出資有明顯區別。

 

(3)公司債權人有《民法典》上的其他制度保護,如借助撤銷權、代位權等方式主張權利。

 

(4)若公司僅有兩個股東,兩者之間的股權轉讓,不存在需要《公司法》第十六條通過特別程序所保護的股東。

 

典型案例


一、公司為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提供擔保應屬有效的代表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15年第2期(2012)民提字第156號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東港支行與大連振邦氟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大連振邦集團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案

 

裁判要旨:《公司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該條款是關于公司內部控制管理的規定,不應以此作為評價合同效力的依據。擔保人抗辯認為其法定代表人訂立抵押合同的行為超越代表權,債權人以其對相關股東會決議履行了形式審查義務,主張擔保人的法定代表人構成表見代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上述公司法規定已然明確了其立法本意在于限制公司主體行為,防止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損害公司、小股東或其他債權人的利益,故其實質是內部控制程序,不能以此約束交易相對人。故此上述規定宜理解為管理性強制性規范。對違反該規范的,原則上不宜認定合同無效。如以違反股東決議程序而判令合同無效,必將降低交易效率,同時也給公司動輒以違反股東決議主張合同無效的不誠信行為留下了制度缺口,最終危害交易安全,不僅有違商事行為的誠信規則,更有違公平正義。

 

二、公司為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提供擔保應屬無效的代表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2017)民申3671號

 

郭麗華、山西邦奧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糾紛案

 

裁判要旨:根據《公司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也就是說,并不禁止公司為股東提供擔保,但要經法定程序進行擔保;同時,《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司成立后,股東不得抽逃出資。而如果公司為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提供擔保,就會出現受讓股權的股東不能支付股權轉讓款時,由公司先向轉讓股權的股東支付轉讓款,導致公司利益及公司其他債權人的利益受損,形成股東以股權轉讓的方式變相抽回出資的情形,有違《公司法》關于不得抽逃出資的規定。本案中,按照案涉《公司股權轉讓及項目投資返還協議》的約定,由邦奧公司對郭麗華付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則意味著在郭麗華不能支付轉讓款的情況下,邦奧公司應向鄭平凡、潘文珍進行支付,從而導致鄭平凡、潘文珍以股權轉讓方式從公司抽回出資。

 

律師觀點
 

筆者認為,從公司治理建議角度,完整規范的公司擔保行為由公司內部決議和外部表示兩部分組成,須先在公司內部通過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形成公司擔保意思,再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對外表示公司擔保意思,締結擔保合同。從資產分割理論看,作為公司具有獨立法律主體身份的內在要求,公司用其資產為股權轉讓設定擔保的處分行為,會使公司一部分資產在日后可能被用來償還股東個人債務。雖然公司履行擔保責任之后,對被擔保的股東享有追償權,但這種債權性質的追償權實現具有或然性。

 

但是,《公司法》第十六條的規范目的包含對公司財產安全、股東利益以及公司債權人利益的保護。公司為股東之間股權轉讓提供擔保具有合法性基礎。這種負債是一種或有負債,并不必然導致公司承擔擔保責任,資產受損。況且,公司提供擔保系公司內部意思自治,只要履行了法定程序,擔保行為有利于公司自身經營發展需要,且并未損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東權益,應受到法律的肯定。

 

實踐中,公司為股東之間股權轉讓提供擔保是投資項目中普遍的交易安排之一,除了投資類交易,在公司股權重組時,公司為某一股東收購另一股東股權提供擔保,尤其是公司為大股東收購小股東股權提供擔保也是常見的交易安排。我國司法實踐尊重投融資領域的商業安排和實質公平,《公司法》的任務也不應是完全排除利益沖突交易,而是建立能夠確保公平交易的規則,維護市場交易安全、交易效率以及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