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舊立新 | 破產熱點速遞
01熱點播報
1.無錫中院會同無錫市財政局出臺《破產案件援助資金管理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破產審判職能作用,根據破產審判實踐需求,無錫中院會同無錫市財政局在2020年會簽文件基礎上升級出臺《無錫市破產案件援助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專項財政預算援助資金+管理人報酬基金”的破產費用雙軌保障長效機制,加強破產案件經費保障,調動管理人履職積極性,進一步暢通市場主體退出渠道。此次的進一步完善主要體現在明確援助資金使用范圍、規范援助資金的主要用途、明確援助資金撥付流程、強化援助資金監督管理四個方面。
信息來源: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2.鎮江揚中法院出臺小微企業快速重整工作指引(試行)
小微企業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生力軍,是經濟新動能培育的重要源泉,也是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撐。為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等規定精神,規范審理小微企業重整案件,構建簡易、快捷、高效的重整程序,持續優化揚中法治化營商環境,揚中法院立足破產審判工作實際,經審委會討論通過,出臺《揚中市人民法院關于小微企業快速重整的工作指引(試行)》,該工作指引共24條,立足小微企業經營特點,聚焦重整申請、價值識別、案件審理、出資人權益調整等重點環節,進一步簡化優化小微企業重整程序,不斷降低拯救成本,提升重整質效。
信息來源:揚中法院微信公眾號
3.無錫中院出臺指導意見探索“執清融合” 助推經營異常企業便捷高效退出市場
無錫中院印發《關于建立執行與公益清算融合機制的指導意見(試行)》,積極探索通過強制執行程序與公益清算程序深度融合,實現經營異常企業主體通過公益清算程序有序退出市場、退出執行程序。此次融合探索主要把握“堅持全面篩查與重點推進并重促進出清效果更優化”、“堅持依法退出與提高效率并重保障審判質效再提升”、“堅持司法主導與協同聯動并重健全配套機制聚合力”三個方面。
信息來源: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無錫中院出臺指導意見探索“執清融合” 助推經營異常企業便捷高效退出市場
4.株洲中院聯合株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臺《關于推進吊銷未注銷公司公益清算強制退出的實施意見(試行)》
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進一步暢通市場主體退出通道,規范市場主體退出秩序,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株洲中院依托府院聯動機制,聯合株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臺《關于推進吊銷未注銷公司公益清算強制退出的實施意見(試行)》,創新經營異常主體公益清算強制退出機制,構建市場主體多元化退出渠道,推動“僵尸企業”有序退市。
信息來源:株洲中院微信公眾號
02典型案例
1.廈門中院裁定福建省首例個人信用重塑案件進入重整程序
廈門中院近日裁定福建省首例個人信用重塑案件進入重整程序。該案是廈門中院在福建省率先出臺《個人信用重塑工作指引(試行)》后,首次推動個人信用重塑機制運行的司法實踐。本案債務人經營的某服務行業公司曾是廈門市有影響力的連鎖品牌。為進擴大規模并加速企業轉型,債務人通過引入投資機構和個人借款進行融資。但因疫情及市場沖擊,企業經營受挫,資金鏈斷裂。債務人名下財產已被法院強制執行償債,仍無法清償所有債務。因此,債務人申請個人債務重整,希望實現有序清償,恢復經濟和信用,重建誠信經營。
廈門中院收到債務人申請后,嚴格對照指引規范公開債務人申請、通知已知債權人,并組織聽證聽取各方意見。經過對債務人個人及家庭情況、個人財產、債務、預期收入、清償計劃等多方面綜合審查后,廈門中院裁定受理債務人的重整申請,并作出限制債務人行為和指定管理人的決定。
本案是廈門中院貫徹落實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適應市場經濟和個人信用體系要求的探索,具有典型意義。本案的有利于發揮個人信用重塑制度的價值功能,在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為誠實守信的債務人紓困解難,助其重新生活與創業。同時,本案提供了個人破產立法實踐樣本和研究素材,也為其他地區推動個人債務清理和破產機制提供了可復制的“廈門經驗”,并傳遞“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市場理念,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和法律文化建設。
信息來源:廈門中院微信公眾號
2.武漢法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紅榜案例:湖北某藥業公司破產重整案
湖北某藥業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于一體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擁有標準化廠房和多項專利。自2020年起,公司陷入經營困境,多起案件被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程序,被依法移送破產審查。該公司雖然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符合破產清算條件,但其仍在生產經營,且所生產藥品在業內有一定影響力,具備挽救價值和可能,遂引導債權人申請重整。
重整過程中,武漢中院明確了調整債權債務關系與優化公司治理兩大方向。通過公開招募,成功引入行業高契合度投資人提供償債和運營資金,保全并盤活公司的特許經營資質、專利技術等資產。同時,指導管理人設計出包括留債分期清償、債轉股等多種清償方案,確保職工債權和有財產擔保債權全額清償,普通債權人按比例受償。在公司治理優化方面,重整計劃創立“重整投資人決策、持股平臺監督”架構,規范經營管理,并從質量、營銷、采購、財務、人事等多方面提出升級措施。該重整計劃草案獲表決組高票通過,2024年1月19日,武漢中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
本案是人民法院探索中小微醫藥企業重整保護的典型案例,助力中小企業實現規范經營和可持續發展。武漢中院在推進破產重整過程中,結合行業特點,精準識別重整價值、強化風險防范措施,并引入高契合度投資人,保障了重整工作的順利推進和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升,同時指導企業提升風險防范能力,為重整后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信息來源: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03觀點踐行
范志勇:房企破產項目續建的法律路徑與權益平衡
房企破產商品房項目續建不僅是推動全體債權人利益最大化、拯救房企的必要措施,也是保障購房消費者居住權益的市場化、法治化路徑。為突破房企破產項目續建資金來源與資金安全的難題,實踐中基本形成重整投資人整體接盤、資產收購、共益債投資等多元續建模式,并可引入信托計劃續建。購房消費者、預告登記權利人是否應當承擔相應的續建費用,取決于項目續建模式的選擇,以及投資人所明確限定的續建費用的使用范圍。針對項目續建中購房消費者范疇,以及其優先受償權范圍的界定,須貫徹購房消費者居住權益保障的價值理念,妥當解釋相關法律規范。項目續建后增進的財產價值,應當依循體系化的破產權利圖譜,向各方權利主體公平分配。
【關鍵詞】房企破產 續建 購房消費者 共益債 預告登記
團隊介紹
樹人并購團隊主要辦理企業重整、清算、破產債權代理等破產相關業務。近年來,本團隊承辦了青海首例上市公司重整案、青海省首例實質合并重整案、青海省首例房地產企業重整案、青海省首例企業清算轉和解案等近30起重大案件。